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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变更职务携带材料(需三个工作日):
1、变更申请函(说明变更原因、新任职务等,用人单位盖章);
2、《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》(正本)。
申办变更单位携带材料(需五个工作日):
1、现用人单位的变更申请函(说明聘用原因、职务及期限等,用人单位盖章,外省市企业在沪分支机构由总公司盖章);
2、原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(说明离职原因及离开时间),如原单位已注销或关闭的,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文;
3、现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注册证、登记证(复印件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);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(复印件)
4、《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》(正本);
5、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(复印件)(属境外单位派遣且劳动报酬等由境外支付,以及涉外项目中的技术人员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,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,并注明聘雇期限);
6、境外企业常驻上海代表机构中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,提供《代表证》(正本及复印件);
7、填写《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表》(本市变更的填写一份),(外省市变更到上海的填写二份,并提供被聘人员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三张)。
申办变更单位且变更职务携带材料(需五个工作日):
申办变更单位且变更职务携带前两项所述材料。
注意事项:
1、履历证明、资历证明如是外文,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,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;
2、外省市企业在沪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(复印件)、批准证书(复印件)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(复印件);
3、企业聘用总经理、副总经理的,须同时提供企业董事会决议,如企业不设董事会的应提供企业章程(复印件)。
申办单位名称变更携带材料(需三个工作日):
1、变更申请函(说明变更内容,用人单位盖章);
2、有关部门同意更名的批文(复印件);
3、更名后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(复印件);
4、《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》(正本)。
申办证件号码变更携带材料(需一个工作日):
1、变更申请函(说明变更内容,用人单位盖章);
2、变更后的有效护照(正本及复印件);
3、《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》(正本)。
申办住址变更携带材料(需一个工作日):
1、变更申请函(说明变更后的新地址,用人单位盖章);
2、《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》(正本)。
申办遗失补办携带材料(需三个工作日):
1、补办申请函(说明原因,用人单位盖章);
2、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。
注销《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》携带材料(当天即办):
1、用人单位关于被聘人员离开单位的情况说明(用人单位盖章);
2、《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》(正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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